基金破产隔离功能吗?

谭永方谭永方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按照我国《信托法》的规定,设立信托,首先要有一个“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其中“委托人”是享有信托财产或权利的主体;“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担任受托职责,处理信托事务的人;而“受益人”则是享受信托利益的人。 其次,根据《信托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资产可以成为信托财产:

(一)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期货合约、期权合约、银行存款有价证券。

(二)房地产、车辆等财产;

(三)企业债权债务;

(四)其他财产。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任何财产都可以成为信托财产,例如:不能以婚姻共同生活为对象设立信托,也不能以逃避法律禁止性行为为目的设立信托(比如逃避税收)。 最后,根据《信托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委托人可以给受托人授予处理信托事务的全权或者部分权限。

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并有利于实现信托目的的前提下,受托人有权独立处置信托财产或者依据委托人的授权进行适当的管理。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基金作为信托财产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属于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有权对该部分资产进行管理。

但是,如果因为某些特定的事件发生导致信托公司无法正常运作,那么基金的“主人”是谁呢? 根据《信托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出现委托人丧失清偿能力或者发生重大事项时,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保全措施,包括限制信托机构处分信托财产、变卖信托财产、以信托财产支付有关费用以及对财产保全措施进行司法监督。 虽然基金归属于信托财产的范围,但只有在信托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才有资格管理、运用基金。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信托公司解散或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则基金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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