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有哪些方式?
外资进入中国,主要有以下七种形式: 1、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中外投资者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按投资比例分享风险和收益;
2、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由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举办的企业,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和义务;
3、外资分公司是指国外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在经营中通常以外汇收入作为利润汇出;
4、外资办事处是国外企业为了进行市场调查或开展业务而临时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一般不具有生产功能;
5、外商独资企业(the sole proprietorship with foreign investment),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者合作,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经营。
6、外资并购是指境外公司的外部股东通过收购境内公司股权或者资产获得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或对境内公司的合并、分立等事项实施控制的行为。
7、BVI架构是英国海外领地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简写为CI)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简称BVI)的域名缩写。这两个地方都是著名的避税港。借助这些避税港建立的海外公司被称为BVI结构。 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迅猛发展,许多互联网企业都采用BVI结构来设立自己的海外控股公司,从而搭建自己的跨境投资平台。 BVI与开曼相比更“温和”一些,对设立公司在管理方面的要求相对宽松,费用较低。由于开曼群岛政府自2001年起已经接受信托公司在当地开设银行账户,现在利用开曼设立离岸公司再在开曼设立信托成为热门选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