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注销为什么?
1、减少注册资本,减少资产负债率 根据新《公司法》第43条第2款及《证券法》第146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回购并注销该公司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产生纠纷; (三)增加公司的价值。 从法律条款来看,符合以上三种情形即可进行股权的回购。但实践中,一般只有上市公司遇到第二和第三种情况才会考虑进行股本的回购。
第一点所说的减少注册资本是比较困难的,目前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采用这种操作方式,因此这里的不难指的就是相对容易。 因为资本金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前提条件,一旦减少了注册资本金,那么对公司的财务实力和信用等级都是有一定的影响。尤其对于一些需要大额资金运作的公司来说,更是要慎重再慎重。
当然如果是为了减少与股东之间的纠纷而进行的回购,则是比较合理的。毕竟能够把问题直接摆到桌面上来谈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之一。避免以后在股东之间或者股东和社会公众之间产生更加负面的影响。不过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就是,为了避免日后形成新的纠纷,在进行协商的时候最好要让股东签署相应的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避免失控状况的发生 新《公司法》实施之后,对于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义务履行情况增加了更多的约束性规定。比如对于董事的高薪,通过股东大会来进行决议的情况就比以前要多得多。如果出现某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明显偏高,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有可能会引发潜在的信托责任危机,进而导致该高管的职务不保。 另外,现在新《公司法》对于非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也有所加强。对于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情况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制。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讲,非上市公司的股东所受到的法律约束反而比过去要更加严格一些。这对于那些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的普通股东而言,更容易陷入被动局面。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股东们应该尽量学会利用专业的方法和工具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