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降低贷款集中度?
根据《贷款通则》,贷款的集中度是指贷款本息余额与资本金之比,即贷款的杠杆率(Bias),是国际银行业最重要的监管指标之一。 我国现行的银行监管主要是基于分层的银行体系进行的,即按照商业银行的不同类型进行监管,而贷款的集中度就是针对以贷款为主营业务的大型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指标。 根据2015年3月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原则》,银监会对主要经营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贷款损失准备金、风险资产总额和不良资产比例等,其中贷款损失准备金占资本充足率的60%,风险资产总额为资本充足率的2.7倍,不良资产比例为资本充足率的9%。
201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不断下调法定存款利率,目前存款利率已经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同样,央行多次降息降准,释放流动性,M2的增速也创下历史新高,这些政策都提升了企业的融资能力,降低了企业融资的成本。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利率下行,LPR改革等一系列举措,提高了银行的放贷积极性,增加了市场的货币供应量。
这一系列的政策调整不仅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也可能带来潜在的风险——由于利率下降会导致银行资产收益率的下降,银行利润空间被压缩,同时由于贷款投放量的增加会提高银行的运营成本,因此如果利率继续下降,贷款利率低于资产负债的市场估值,那么银行的利润将更多地转化为居民和企业收入,从而造成利差的收窄,甚至可能出现负的利差,导致银行亏损,最后引发信贷紧缩,影响经济增长。
面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国家再次重申稳定货币供给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坚持宏观审慎原则。所以,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贷款集中度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从银行业内部来看,不同银行之间的贷款集中度要有所区别,规模较大的银行因为其整体抗风险的能力较强,可以承担更高的贷款集中度,规模较小的银行因为其整体的业务规模较小,不能形成规模的效应,贷款的客户选择能力也较差,因而贷款的集中度应该相对较小。 从国际经验来看,全球大型银行和领先银行的贷款/风险资产平均比重分别为48%和58%,而我们国家的这一指标在所有的行业中都是最低的,所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其次,从行业来看,不同的行业贷款的集中度也应该有一定程度的差别。一般来说,对于资金需求大的行业,贷款的集中度要适当放宽,而对于资金需求小的行业,贷款的集中度可以适当收紧。这主要取决于行业的需求刚性以及行业的流动性情况。需求刚性和流动性较好的行业,比如基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其贷款的集中度可以较高,而需求弹性大、流动性差的行业,像房地产和建筑业,由于其融资的便利性较好,贷款的集中度应当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