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车能约定抵偿吗?
车辆折抵系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车辆作价抵偿债务。车辆折抵协议,是债的担保方式中的一种,它是双方约定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将随车全部权利归债务人与相应的价值。它包含物权变动的内容,实际上是一种物权设定。有特定目的的抵押合同,它只对特定的第三人设定担保义务,而不具有移转物权的意义,其效果仅及于债权。而车辆折抵合同是移转机动车所有权的协议,其效果及于物权。
1、抵押(分为一般抵押和特殊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车辆拥有所有权的车辆的占有,将该车辆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车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一般抵押:是指债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将车辆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用以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车辆折价、拍卖、变卖该车辆所得的价款进行优先受偿。
2、留置:即驾驶人在运输过程中,对途经运输的车辆因占用、借用或承租而携带的财产所进行的保管,出于对人身、财产安全的考虑,约定保管的期限及保管费。当约定的期限届满,驾驶人员交还车辆时,不论该车辆及其携带的贵重物品是否有损坏、丢失,车主均不得对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否则留置方当事人将视为对责任方的完全蔑视,有权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到法院审理。
3、所有权保留:汽车经销商时常采取的一种经营策略。即经销商向购车者销售汽车时,在保证汽车本身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签订购车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出厂技术条件的情况下,销售者在向购车者销售汽车时,向购车者出售的仍是汽车所有权,而不是汽车的债权。当购车者付清全部车款后,汽车的所有权才转移给购车者。这种所有权保留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担保购车人债务的履行,保证经销商利益的实现。
所以,在购买车辆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通过正规渠道购车,并签订合同,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