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总部什么级别?
从部门层级上说,央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和外交部、商务部等一个级别,都是正部级单位。 虽然叫“总部”,但其实只有北京总部是真正意义上的总行(因为北京行是营业办事机构),其他各大区的所谓“总部”其实相当于分行或者办事处,没有营业办公许可证。比如,国开行在上海有国开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但是只在办理某些业务的时候在这里才有网点,大部分时候就是几个窗口以柜台的形式存在;进出口银行也是一样,只在办理某些业务的时候才开放。而像央妈这样的,根本不可能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设立营业性机构(除非做外汇,在部分地区有可能有代理)。所以上海的央妈也就是个分部(或者叫支行也行啦^-^)。
从机构性质上说,所有的中央直属的单位都被称为“总局”或“总司”,比如外交部叫做外交部国际司司长。而央行除了上海总部以外,其他的分支机构都没有称为”总部的“,比如人事司、法制司等等。之所以这么叫,是为了避免与地方政府机关的名称混淆。
央妈是正部级单位,比国务院的司局级都要高一个层级 中央编办网站上查了一下这个单位的全称和职能,直接贴图吧——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职责如下: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金融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国内外政治和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发展动向,拟订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决策;负责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利率调控机制、汇率调节机制、存款准备金制度等具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开展公开市场业务,进行流动性管理并进行宏观审慎监管,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有效应对外部冲击;
3.监督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依法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证券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参与监督管理证券市场;
4.依法对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全面、连续、动态的监管,审核、发布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相关监管信息,依法组织调查重大案件和违法事件,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提交处罚决定;承担反洗钱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