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权质押如何办理?
1、设立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质押登记业务指南》规定的条件; (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明确约定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等,并载明担保的范围和期限等内容; (三)证券公司作为出质人申请质押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证券公司授权委托书;
2、办理程序 证券公司的股东以自己所持有的证券为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应当由股东持身份证明、证券账号卡或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到证券公司住所地或交易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营业部申请办理质押登记。
3、材料要求 (一)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出具证券账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如为上市证券的,提交上市公告书,未上市证券的,提交定向募集股份公司的章程; (四)如有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