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年亏损如何弥补?
1、首先明确一点,企业发生的亏损,无论年限多久,是可以抵扣以后年度所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企业经营亏蚀的,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但应当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资料。 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当年发生的经营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的所得额补扣。
2、如果企业连续出现亏损,又没有任何可供税前扣除的项目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亏损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包括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平时做账),直到生产经营结束或改变计税方法。企业出现连续亏损的情况不必惊慌,合理进行账务处理即可。 但如果是会计差错造成的前段时期虚盈实亏的话,则必须重新调整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应的纳税申报手续;若属于违反财税法规造成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税务处罚责任。
3、企业亏损弥补有限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亏损只能按规定限额弥补。
4、哪些支出可以在税前不能扣除? (1)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 企业实际发生的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不得计算损失的六类支出: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不得计入损失: 注意! 上述内容仅仅是简单列举了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部分事项,实际上税前扣除的事项很多且很复杂,需要纳税人做好日常记账和核算工作,准确分清各项费用支出的属性,才能确保后续涉税事项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