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管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管理属于商务部的职责,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商务部承担的外事工作职责由外交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5号)明确:商务部负责组织拟订外国投资者投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和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以及终止;依法审核或者审批境外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等。
目前,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商务部关于的说明》,公布了最新版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这两个文件的发布,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
其中指出,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中列入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一律禁止外资进入;除列出的限制类、允许类和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外,各地不得设定其他限制条件。 同时,为了减少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政策冲突,完善政策体系,提高政策效能,商务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如部门意见沟通机制、重大课题调研和专家论证等制度,确保政策有效实施。
在外商投资方面,中国市场的大部分领域都已对外开放,允许外资企业进入。在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管理问题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部门:
1. 商务部:商务部对外商投资法进行制定和修订,负责对外商投资准入的审查、监督和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同时,商务部还负责处理外资企业在投资、经营等方面的问题。
2.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外资企业的市场秩序进行监管,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这包括对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价格、质量等方面进行管理。
3. 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对外资企业的税收进行征管,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各项税收。外资企业需要按照中国的税收法规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4.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外资企业在工业、信息产业方面的投资进行管理,包括审批投资项目、发放生产许可等。
5. 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对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其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外资企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管理,包括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
总之,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以确保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