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员工分房合法吗?
企业给员工提供住房,有市场行为,也有福利性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为吸引并留存员工,会提供集体宿舍等类似房产业务的职工服务,这属于企业的市场行为;而部分高端企业(多为科技类)为了留住核心人才,以较低的成本提供员工公寓等福利待遇,带有明显的福利色彩。 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市场行为还是福利性质,其前提都必须是该企业具备完善的薪酬体系、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合理的税务规划。否则,企业的行为就有可能属于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1.是否具有完整的工资发放凭证,如工资表、员工工资卡转账记录等等,证明企业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的同时,也能够体现工资的数额和发放情况;
2.如果涉及员工福利费,则还需要准备相关的凭证,如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水电费票据等相关材料;
3.对于企业无偿提供给员工的房屋,则需要缴纳3%-5%的土地增值税及6%的企业所得税,而对于企业以成本价向员工出售房屋则不需要缴纳税费,但需要承担土地出让金。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算工资,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在一些单位,分房是福利之一,员工离职时应当按照房改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无权直接收回房屋,也不得将离职员工的房屋强制出售。
所谓房改房,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主要是通过实物分配的方式,向职工出售的住房,所出售的价格也远低于成本。房改房有成本价和标准价两种,在标准价下购买的住房有年限规定,一般在购买5-8年后才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交易时还需要按照届时的成本价补齐差价,按标准价补差可以继续享受60%的优惠;在成本价格下购买的住房,90%是个人所有,其余归售房单位所有。
房改房产权的取得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没有按房改政策补足房款前,所取得的只是有限产权。在标准价下购买房改房,产权按照房款和全付房款的比例确定,是部分产权,还不能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全部归个人所有,可以交易,交易收益全额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