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企业是分公司吗?
不是的,联营企业和分公司完全是两个概念。 联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而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下属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独立从事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一、从法律地位上看,分公司和联营企业都属于非法人分支机构,都不具备法人资格,两者在设立上都要经过登记才能成立,而且登记的主体都是企业法人。 但分公司因为属于分支机构,其法律地位相对于总公司而言,是从属性、附属性、辅助性的,不具有独立的财产,也没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无法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和应诉;而联营企业的法律地位相对于母公司来讲,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它拥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也有自己的财产,不仅可以独立从事经营业务,也可以在诉讼中作为原告或被告,以自己独立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和应诉活动(虽然有些规定联营企业不能作为单独当事人,但是可以由联营各方共同作为被告或者共同作为原告)。
二、从经营范围看两者的区别 一个企业的业务范围是由国家规定的,只有经批准的机关才有权利发布许可该单位从事某种业务的决议。对于联营企业来说,它的经营范围就是它的投资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就可以自主地生产经营,但是要注意不能超越经营范围地经营,否则要受到行政处罚;而对于分公司来说,它的经营范围就不能涵盖总公司的所有业务范围,一般来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比联营企业的经营范围要小,它只能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超过范围即属越权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甚至侵权责任。
三、从税务方面来看,联营企业和分公司缴纳税款有区别 一个企业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后,才能进行涉税事项的处理。对于联营企业来讲它有自己的名称,可以作为纳税人进行核算,缴税也是按照企业本身的收入计算交纳各种税费;但是对于分公司来说,由于它没有自己的名称,所以作为纳税人是比较困难的,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按总公司获得的收入交5%的营业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然后总公司再给分公司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