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金融企业有哪些?
目前,国内注册的金融公司有200多万家(包含外资金融机构),其中超过95%的公司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下,80%的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下;从注册地来看,大部分金融公司集中在广东和江苏两省,分别约有70万家和60万家;从行业类别来看,绝大部分的金融公司属于小贷、消金和融资租赁三类,分别约占全部金融公司的39.5% 、26.6% 和14%。
一、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统计,截至2019年4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2266家(注:不含为融资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比年初减少15家,注册资本1865亿元,较年初增加34亿元。
二、消费金融公司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19年底,中国总计有29家消费金融公司,较2018年末减少7家。 从地域分布来看,这29家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分布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共21家,占比72%;从注册资本来看,多数公司在10-50亿之间,占比近7成。
三、融资租赁公司 2019年1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现有出租人应于2020年底前设立符合有关要求或者满足有关条件的分支机构。 当前中国约有出租人2400多家,注册资本约3500亿人民币。
(一)城市商业银行(又称城市合作银行,或简称城商行),是指在我国直辖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以及地级市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城市工商企业服务的国有或股份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城市信用合作社。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对城市信用社进行改革。1994年,国务院批准了试点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方案,首批在7个城市组建了合作银行。在199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并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加大资产处置力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城市商业银行健康发展。
(三)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四)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是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创新之举,2006年底首批试点3家村镇银行相继开业。村镇银行是由发起人发起,由当地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符合国家支农政策,符合监管机构和发起人对村镇银行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