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超生落户还要说证明吗?

隗梓静隗梓静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只能说我遇到的超生情况不需要这么复杂的流程,2017年我在某知名地产公司做HR,遇到一个人办理落户,他属于超生,但是夫妻两地户籍差很多,所以需要补办一个出生证(这个出生证是当地派出所出的,不是医院),然后拿着这个身份证和父母的户口本去落集体户(因为他是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符合落户条件,但本人在北京没有住房)。当时在人才落户的时候,只需要这个出生证就可以办出来了。(说明一下我们是在正规的人才办理的落户,不是那种中介,而且也是政府批准的人才)

后来过了两年我又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只是这次是需要交罚款了,不过也不需要那么多,三千块左右吧,也是在人才办下来的。(注:这个是2019年的政策,现在应该更低些) 所以说如果真的是超生了,也不用太担心,只要不是落在亲戚家,一般都能落下来,就是可能多花点钱,或者少花点钱(少花钱的可能就需要多跑几次了)。

苍炳泽苍炳泽优质答主

随着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暂住证将逐步被居住证取代。从暂住证到居住证,这一变化不仅在于字面,更在于政府管理外来人口的理念的调整,即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管理型强调的是外来人员落户的限制和约束,服务型则更注重外来人员在现居住地融入的权益和便利。

居住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以国务院法制办为主导的国家层面的居住证制度的顶层设计,对于全国的居住证制度具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导意义。

在一些外来人口流入大市,居住证制度早已实施,但是存在各地区制度差别过大、制度与教育和福利等权益的对应不明确甚至权益较少、制度实施的操作性不强、居住证管理的机构和主体不明确、制度实施的监督和问责机制缺失等诸多问题,这些都需要从国家层面通过法律制度作出更加统一、明确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例如,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很多城市提出积分落户制度,而其中居住证又赋予积分,从而将居住证与户籍相连接。但是,在不同的地区,这种政策差别很大,有些地区积分落户要求的居住证持有年限比较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而有些地区持有年限则达到10年以上,具有形式上的象征性,这不仅损害了政策的公平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外来人口通过居住证在城市落户的积极性。

因此,需要在国家层面通过加强中央政府的统筹协调,从而实现居住证制度的地区均衡发展。

具体而言,居住证管理办法应从以下方面作出规定。第一,中央政府应加强统筹协调,确立中央政府在居住证制度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和协调者,地方政府为辅助,明确二者在居住证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职责。特别是,应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将居住证和户籍改革相链接,为居住证持有者在城市落户提供具体、稳定的程序和渠道,以居住证改革推动户籍管理改革。

第二,确立政府对于居住证管理的“服务型”理念及具体可执行的公共服务及福利供给。例如,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的子女教育、养老和医疗等的权益及如何实现,应具体而明确地作出规定。

第三,应以地方政府为主,明确居住证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如果由公安部门作为执行机构,应当明确公安部门的管理权限及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政府之间的执法协助,以保证居住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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