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可以成立基金吗?
可以,但是这样操作的慈善组织一般都不是很正规。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为目的,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因此要成立一家合法的基金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2.主要用于公益目的;
3.非营利性的。 “不征税”指的是对基金会本身不征任何的税种,而不是指其支出也不缴税。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基金会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的花费,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如果该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且运作规范的话,是可以凭完税证明获得免税资格的。
基金就是有一定指向用途,专门用于某一方面或者某个项目的资金。社会公众对于公益事业捐的款物,如果指向于设立一项基金的,可以设立基金。如,有的公益组织专门设立一个救助儿童白血病的基金,人们捐赠的款物就指向于这个基金。
设立基金,既可以单独设立,比如捐赠方和公益组织协商确定专项用于某项工作,可以单独用基金命名,如××基金。也可以在公益组织有关专项经费中设立子项基金。对于捐赠方设立基金的,如果基金数额较大,捐赠方可以参与有关基金的管理,由捐赠方和受赠方协商确定基金管理的方式,签订捐赠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