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基金是什么?
“并购重组基金”概念的提出,源于2010年4月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修订情况答记者问时,将“并购重组基金”界定为“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的基金”;并进一步解释,“所谓并购,就是并购方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证券或其他方式取得被并购方的股权或资产,从而达到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资源的目的。而重组则是对已合并实体的业务或资产进行重新组合,以达到新的目标。 从定义来看,“并购重组基金”包含两类基金产品——一类是专门从事并购的投资基金(俗称“买手基金”),另一类则是同时涉及并购与重组的操作模式(即“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目前,我国市场上已经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大多属于并购基金中的“买手基金”类型。这类基金的设立目的主要是通过购买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对企业的控制,进而达成资产的整合和重组,因此又常被称为“控股型私募基金”。根据资金投向的不同,“买手基金”又可再分为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两大类。其中,创业投资基金主要以寻找孵化具有高成长性的初创期企业为主,行业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业投资基金则以介入成熟期企业为主,重点投资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也有部分市场参与者尝试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了“重组合资基金”,但此类基金操作模式复杂、监管要求较高,且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建议机构投资者谨慎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