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管控子弹吗?
谢邀。 先说答案,美国的法律并不严格禁止制造、拥有和交易雷管(explosive),但严格限制。 下面简单讲下相关概念和法律。 首先,explosive这个词在USCG(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定义指的是:由爆炸性气体或液体的压力产生能量的装置。所以,所有的气体打火机,一次性打火机都是属于这个范畴的。 USCG对explosive的监管相对严格(主要是为了防止恐怖分子使用),同时监管的比较宽松,只要不涉及军火,通常不会有大问题。 其次,关于军火,根据USCG定义,凡是能造成16英尺每平方英寸(约合2340帕斯卡)以上压力的气体可以定义为“炸药”。因此一般认为,枪弹用的黑火药是军火。 但事实上,大多数弹药里的炸药并不是黑火药——黑火药太缓慢了,不适合做枪弹的底火。现代制枪工业使用的军用炸药一般是导爆索或者TNT(三硝酸甘油酯)等等,这些不是军火,不受到USCG管制。 最后,再来聊聊题主关心的这个问题——很多人应该都听过“BATF”(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and Firearms),这是一个隶属于美国的内政部的部门,主要负责酒类和烟草制品的监管(包括对制造和经营这两方面的管控)。然而很多不了解的人会误以为BATF是海关机构。实际上,BATF和海关没有执法权限上的交叉。
一般来说,除了一些特种枪支(assault weapon)之外,美国法律并未禁止普通人拥有枪械甚至进行射击运动。然而想要拥有枪械必须经过合法注册才能拥有。而任何被美国政府认定为爆炸物的物质都不可能在未经注册的情况下被合法持有。 所以最后回到你的问题上来,如果向别人赠送或者分享自己制造的土炮/手榴弹等可能会触犯联邦法律,而向他人发送自制炸药可能触犯州法律。但是,如果自制炸药的威力足够小(低于16 psi / 1 bar),并且你用于自娱自乐而不是真的准备用它伤害其他人,那么很可能谁也没办法告得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