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上市容易吗?
目前,我国境内企业在美上市主要有两种方式:直接上市(Direct Listing)和私有化退市后再上市(De-listing and Re-listing)。 前者是指境内企业直接到美国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交易;后者是指境内企业从美国证券交易所摘牌后,回到境内进行重组,再前往其他板块市场或者境外资本市场上市。
一、直接上市
1.前提条件
(1)主体资格符合要求——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法人股;
(2)具备完整的业务活动和财务记录,有真实的营业记录和完整审计报告;
3)满足美国证交会的报告要求和披露义务,包括提交申报文件和日常报告文件等;
4)完成在美国的注册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税费。
2.流程梳理 3.准备材料 二、De-list and Re-list 1.前提条件 与直接融资上市的条件类似,但涉及更复杂的程序和更多的环节。
2.流程梳理 3.注意问题 (1)须先摘牌,然后再行IPO; (2)须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3)提前规划好上市的步伐和节奏;
(4)关注相关规则及政策的变化。 三、如何选择上市路径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具体的需求不同,一般建议采用De-List &Re-List方式实现上市目标。
理由如下: 1.监管框架更加明确,步骤更为清晰,更容易操作;
2.对于存在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而言,可以避免由于实际控制人认定困难而带来的诸多麻烦和问题; 3.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减少因财务数据披露不足而引起的风险;
4.费用相对较少,成本较低。 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无论是选择De-List&Re-List还是直接上市,早期介入、及早准备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