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不是稀释股份吗?
要纠正一个误区,增发(或说再融资)并不是稀释股份。 如果非要把增发和稀释联系起来,那也只是说因为增发导致每股含权(即每股收益除以每股股价)下降,从而稀释了股东的财富。 但实际上,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向外融资,对于公司总股权比例并不会有显著影响——只要新老股东愿意以相同的价格购买股票,那么新资金进入后对公司总股本的稀释程度为0;而如果老股东愿意以高于当前股价的价格出售部分股票,则总股本虽然增加了,但股东的权益同样不会受到影响。 所谓“稀释”,其实是指由于每股含权下降而产生的股东利益边际递减的现象。所以,只有在每股收益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股数才会发生稀释效应,而在每股收益提高的情况下反而会发生缩水效应。 举例来说,假定某项资产评估值为15元/股,而市场目前估值水平为25元/股,则该资产每股市盈率为1.967元(等于评估值除以市场价值)。然而,如果管理层认为目前的市场状况不足以充分反映该项资产的价值,于是决定增发,以募集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开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项目的预期收益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那么每股市盈率就会下降到0.983元。虽然新增的项目收益会全部归属于股东,但原先的老股东也会因为这项目收益的增加而得到相应的回报,因此从总体上来说股东的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害。相反,如果管理层将募集到的钱用于其他用途(比如支付高管薪酬),尽管这笔钱可能产生同样的收益率,但由于没有进行有效投资,股东的损失却无疑要比前一种情况下大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