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转贷款吗?
可以,这就是抵押贷款。 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房产(含二手房)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借款人以自建、购置的房产进行抵押,经银行审核同意发放贷款。 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申请人须携带规定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银行凭抵押登记的证明文件等资料办理放款手续。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户口在本市;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有合法的身份证明;(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完整可靠的借贷关系和有效的债权文书; (四)能提供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人担保。 办理程序: 提出贷款申请——签订合同——放贷审批——抵押登记及他项权利证书——发放贷款 所需材料: 个人住房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如借款人为单身,则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3.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4.交易双方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5.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买方已缴清税费的证明; 7.买方已缴纳契税收据; 8.产权部门对交易的确认证明; 9.用于抵押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