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影响低保吗?
贷款是很多人都会解决经济问题的一种常见的途径,然而有些人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申请到了贷款,可是,当他们准备还款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不上贷款了,那么这个时候,他们就想知道,在申请贷款还不上的时候,会影响到他们的低保吗?
律师说,影响不到,继续领失业保险,但是以后破产了就必须还贷款。而贷款没有还,银行如果将你捉起来,判你几年 监狱,你就领不到失业保险了。
根据2014年9月29日中国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中国财险行业协会、中国再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国社保基金产业安全健康发展的通知》,全国所有城镇居民都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医疗方面的问题。
2016年4月20日陕西省政府发布《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低保证交纳入医保系统,统称为“农村低保特殊门诊”。如果其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有关规定的,门诊治疗经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符合规定的门诊治疗费,卫生计生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
城市居民,其门诊慢性病纳入医保范围,统一由城镇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具体病种和补助标准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城市、居民医保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最高支付限额。一般门诊统筹的支付范围,控制在每人200~300元/年,个别人群控制在500元以下。
农村低保住院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负担,具体标准为市(县)级65%、镇(乡) 级60%、县(区)级55%。
农村五保对象,实行新农合、城乡医保优先就医,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优先保障对象,开展特需诊疗服务。其住院或门诊治疗,必须由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指定,未经批准住院就医的,所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对因就学、务工等原因外出打工,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就医的,其住院 (含门诊的大病,下同) 和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费,由统筹地区新农合、城乡医保基金支付,但每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不超过5000元;因病返回户籍所在地就医的,享受回乡就医优惠待遇,即参合参保农民在统筹地区初次住院起付标准90%,在统筹地区内转院或再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65%。参合参保人员在新农保政策过渡期内以单一险种参保的,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且与新农合有关的主欲疾病,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其起付标准比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