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无息贷款怎么还?
大学毕业生是国家重点培养的人才,国家对此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扶持政策,优惠贷款就是其中之一,那么,我们该如何申请,申请之后怎么还?需要什么条件呢?以下就来一起看一看吧。
无息贷款在我国的现行政策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所以大学生们如果能享受这一政策,就应珍惜这一机会,努力勤奋学习,积极提高自己的能力,争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获得国家对个人的扶持,减轻家庭的负担,为自已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如何申请:
1、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生本人符合贷款条件。
(3)借款人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4)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平和敬业精神。
2、贷款额度及期限:
(1)每位贫困学生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贷款期限为3年。
3、贷款办法:
以学校作为中心,建立在校贫困大学生贷款证书制度。学校对贷款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学生签署《贷款证明》并对其贷款资格进行造册登记。贷款学生每学年贷款金额按学杂费(学费、住宿费)总量10%比例计算,超过贷款金额的,学生须填写《贫困学生贷款申请审批表》,经学校贷款专档领导小组审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学校为其办理《贷款证明》。
学生入学后,通过学校发布的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咨询和申请贷款。银行经办人员将逐一审核每位贷款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对其学生身份、家庭状况、户籍性质、家庭经济收入和贫困程度等进行现场调查,全面掌握每一贷款学生的真实情况,确保贷款安全。经过贷款办理程序,没有问题的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怎么还:
国家助学贷款是银行向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含试用期)内,不需要还款。借款学生毕业后,从毕业次年9月1日开始须支付贷款利息,付息总时间为毕业到毕业的当年9月1日,包括毕业当年的8月1日至8月31日。
学生毕业后,根据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中关于还款方式的约定,有若干个还款日,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未出现本合同项下违约行为,即告贷款本息全额结清。
如果出现第五章违约责任中的任何一种情形,银行则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提前到期,要求你方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并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将你方未偿还款项冻结,依法依约定从你方在该行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划,若有不足以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的,行方有权在你方开户行任何营业场所,或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