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看配偶负债吗?
日前,在长沙银行岳麓支行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小高遇到了点“小麻烦”。在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银行称还要调查其配偶的流水情况。小高颇感不解:“我房子是我名下的,为啥要查我配偶的流水?”
对此,岳麓支行信贷经理解释:“根据行里规定,按揭贷款需要通过第三方账户实现资金划转,而这个第三方账户即为配偶的银行储蓄卡。故需调查其配偶的银行流水。”小高“买房这么久,头一次听说买房需查配偶的流水账”的疑问。
对此,律师表示,银行在房屋按揭贷款中调查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和流水账属于正常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无论是否登记结婚,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贷款银行当然要求查配偶的银行流水了。
“若小高个人的流水能满足银行要求,则其配偶的流水可不用提供。若小高个人流水不满足银行要求时,则需要调查其配偶的银行流水。”律师补充道。
其实,在住房贷款中,的确存在审查夫妻一方个人资产以及夫妻二人的流水账的情况。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些购房人存在借助婚前购房来转移财富,然后再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意图。
毕竟“假离婚”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银行也是为了规避一定风险才这样做的。而这种查配偶银行流水的行为虽然合理,但也存在一定瑕疵。
因为小高购买的是期房,届时可能夫妻俩人的情况会发生变化,而银行却一直要求查配偶流水,其实是有违银行自身风险控制原则,也存在检查的滞后性。若真要如此,还不如在贷款合同中加入一项“贷款人有权查询共同贷款人的所有资产及流水”的相关条款,贷款发放后亦不得更改。
而小高可以以银行此举有违夫妻双方隐私为由,拒绝配合银行调查其配偶信息。当然,若配偶的银行流水确实能体现其收入情况与房屋价值相匹配,能证明其有还款能力,则可配合银行提供流水。
因为婚姻法有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通信的秘密。所以,如果银行没有查询配偶银行流水的权利,那么,小高就有权拒绝提供。即使贷款审批下来了,小高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注销贷款,甚至是注销房屋他项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