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用公章可以吗?
现在的不少生意人都喜欢贷款来撑起自己的生意,但是不是每一个贷款都需要本人去签字的呢,不少人就比较好奇,贷款用公章可以吗?还是说一定要本人去签名呢,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于贷款方面的知识吧。
贷款用公章可以吗?
不可以。贷款一定要是本人去办理,否则办理出来的贷款是无效的。根据《担保法》第九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和第十六条第(二)项:“保证的方式有:(二)一般保证;”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原告仅依据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应当执行担保人按照调解书规定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意见》第五条第2款规定:“夫妻双方签字和夫妻一方对外单独签订借款合同,所借款项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一般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共同债务“配偶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上述约定的,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在对外举债时,如果约定了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原则上对夫妻以外的第三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如果夫妻双方约定是个人债务的,那么夫妻双方对外偿还是个人的债务,在夫妻内部之间承担。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无效的,则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对外清偿。在共同债务中,对外关系上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但夫妻内部之间承担抚养、赡养义务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夫妻共同签名的,则该债务当然是共同债务,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签名,且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则不是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