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方联保贷款?
很多人在需要贷款的时候,因为不好意思向亲友开口,于是便想到了贷款公司。但是,很多贷款公司都要求有一定量的抵押。但对于一些创业而言,手头的资金并不充裕,而且所要经营的行业有一定的风险,不可能拿出太多的资金做为抵押。于是,四方联保贷款就应运而生了。
什么是四方联保贷款?
所谓四方联保贷款,是一种新型的担保方式。它是由某一信用资格良好的企业作为贷款担保人(第一第一担保人),同时由三个与被担保企业无任何经营往来的企业担任保证人或者由担保人兼保证人(第二保证人),为贷款企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作保证担保。这种担保方式降低了借贷所面临的不可预期风险,提高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出率,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2007年初,根据中央有关保障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为解决农业和农村发展对信贷资金的迫切需求,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充分发挥农户联保贷款在解决农户生产经营资金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银监会联合农业部、国家扶贫办、全国妇联,在现有农户贷款担保方式基础上,开发了农户联保贷款业务。
联保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 贷款人要求成员间具有土地承包经营关系;
2、 能够自觉行使权力,承担义务,有一定的组织性和劳力;
3、 诚信、诚实,有还款意愿;
4、 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保贷款的抵押品有什么要求:
1、 抵押品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有抵押人有权处属凭证;
2、 抵押物为农业用途生产性设施及其土地使用权的,如没有国家关于审批、登记等效力性规定的其他文件,贷款人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并对此类抵押物优先受偿;
3、 抵押物为粮食等农用动产,需经认证机构认证,且登记备案;
4、 抵押物已依法设定的担保物权,抵押人应当提交有关权利证书(原件)并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