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抵押贷款有免息吗?
为了有效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开展,缓解林农资金短缺困难、扶持林农增收致富,鼓励林农发展林业产业项目,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至2013年底前对取得林权抵押贷款项目的农户及林业企业(以下简称借款人)予以贴息。具体办法如下:
1、贴息对象与条件。申请贴息的借款人必须是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抵押的林权在本县辖区内,从事林业产业项目开发的农户及林业企业。
2、贴息利率与期限。林权抵押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执行,贴息贷款额度为3万元以内,期限为两年,年贴息率为5%。
3、贴息方式。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林权抵押贷款农户实行间接贴息。
4、申请与审批。经林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林业主管部门受理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县政府审批,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接划入贷款银行冲减贷款利息,贷款行应按季度返还给借款人,并将返还情况报县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