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资产从哪来?
央行的资产一方面来自初始资本,一方面来自经营性资产,具体有外汇、黄金、有价证券、金融机构存款等,负债也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资本金的负债,比如成员股和准备金,二是经营性负债,一般为政府存款、货币发行、金融机构存款、外汇占款等。央行的资产通常小于等于负债。
央行的收入来源有利润收入、利息收入(主要是再贴现、再贷款业务收入)、业务收入(发行收入、管理收入、出售有价证券收入、罚没收入等)和其他收入。开支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利息支出和其他开支等。
央行不以盈利为目标,其收入在开支后还有剩余的向财政上缴。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以国家所有者的身份对有财政金占款净收益的银行、 金融机构收取利润,除按规定留存部分外,其余的应全部上缴财政。另外,中央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为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往往需要采取一些补偿性的开支,出现亏损,弥补这部分亏损也要向财政“号准”。
中央银行的利润是执行货币发行的银行、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将所吸收的全部存款记入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以及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率将“央行存款”转入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账户形成的。它实际上是国家财政资金,属于中央银行的所有者——国家所有。
因此,中央银行在按规定留成后,应将利润收入上缴财政。中央银行亏损是业务亏损,不能以财政弥补。中央银行在执行货币业务过程中,某些业务可能是盈利的,某些业务可能是亏损的。例如,从事有价证券业务可能获利,也可能亏损;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再贷款可能是盈利的,可能是亏损的等等。
各种业务的盈亏加总后的净损失,不能由财政补贴,而应用中央银行的公积金和呆账准备金来弥补,如果还不够时,可用其当年收益冲抵。弥补公积金或呆账准备金以后还有不足时,才可允许留存下一年度业务收入解决,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体现中央银行的盈利性,而是为了实现中央银行业务的财务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