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能不出资白拿股份么?
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履行出资义务,这是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因此,除了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比如对公益事业的捐赠),想白拿股份是不可能的。
实践中,为了激励员工或者对外招商引资,出资人自己出钱,却确定其他人享有相应股份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实践中所谓的“干股”,本质上来说,就是出资人对自己持有股权的赠与。如果实际出资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资决议中已经向其他公司股东明确表示,由自己支付应由他人缴纳的出资款,并且公司及其他股东对他人最终不出资也没有任何异议,那么,这种类似于“干股”的情形,实际出资人不能以他人没有实际出资为由而主张撤销增资决议。当然,实际出资人可以就其代为缴纳的出资款与他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