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资产如何处理?
对信托财产的处理包括了如何取得信托财产、如何管理信托财产和如何处分信托财产。
1、信托财产的取得。
在不同类型的信托中,对信托财产的取得规定有所不同。对于资金信托,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可以是人民币或外币,但应当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自由资金,信托机构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并以其名义与受托人签订合同设立信托。对于动产信托和不动产信托,委托人应当将动产或不动产交付给受托人,受托人占有信托财产时,信托即设立。对于有价证券及票据信托,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背书转让有关有价证券及票据。对于其他财产权利信托,委托人应当与受托人共同办理有关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信托财产的管理。
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
3、信托财产的处分。
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