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划转需要公告吗?
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6〕第33号)规定,资产划转需要履行如下程序:资产划转行为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需包括:资产划转的必要性、可行性;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核准或者备案的结果;与划入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资产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条款;划转双方债务处置方案等。
二、在目前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中,未要求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行为由国资监管部门履行批准程序,并未要求在资产划转过程中履行公告程序。但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关于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的,应当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项目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