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费用如何分摊?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计提的折旧费用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期限需要分月计提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折旧:
1、年限平均法。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2、工作量法。按固定资产预计完成总工作量提折旧。
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1)÷2】×100%
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法律要求、市场的需求变化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