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资产属于长期吗?
在现行财务制度中,递延资产是一种特殊的费用性资产,不属于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任何一类,是指企业一次性实际支付,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现行财务制度中所指的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新制度的递延资产的内容将扩大到商誉、股票发行费、债券发行费等内容。
在现行财务制度中,递延资产在发生时,应当据实计人递延资产价值,按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人工程成本或者管理费用。现行财务制度中,开办费应当从投产的次月起按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从项目受益之月起,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平均摊销。为了体现稳健性原则,新制度中,应规定如果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短于改良项目的受益期,则应该按剩余租赁期与改良项目受益期孰短者作为摊销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