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跌多少退市?
1、主板(含中小板),即沪市和深市的主板市场; 退市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8.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股票因违规被暂停上市一年又未能恢复上市的; (二)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 (三)董事会无法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途没法披露中期报告的;
(四)公司主动提出退市申请的;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015年9月1日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视情节轻重,对公司股票或风险警示板股份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纪律处分: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经监事会审议批准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以及报告; 四、上市公司董事或被授权代表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在故意虚假记载、遗漏,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 五、本所认定的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辨别公司真实状况或被恶意炒做的其他情形; 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退市情形的规定比较笼统,但规定了退市的风险警示制度及退市整理期的安排,其中“退市风险警示”就是俗称的暂停上市,而“退市整理期”是指暂停上市后,公司进行信息披露以供投资者进一步考察公司的投资价值,在此期间公司股票可以进行交易,但是涨跌幅限制为10%,最后一天的涨跌幅不设限制,如果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面值,则公司股票摘牌。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主板市场的退市标准还不是很明确,而是通过暂停上市来间接达到退市的最终目的。创业板虽然还没有退市股票,但从相关规定来看,应该与现在的主板一致,只是目前还没有实施而已,所以未来退市标准也会是一样。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如果公司第四年继续亏损则会被暂停上市,如果第六年继续亏损将被摘牌。
2、中小板和创业板,深交所于2004年推出中小企业板块,于2009年推出创业板,2012年3月又发布中小板和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 根据最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的退市标准如下:
(1)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同时,触及本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决定后,自相关决定生效之日起股票终止上市,无须再经过相应的听证等程序;
(2)触及本规则规定的股票重新上市标准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本所依据证监会有关规定对申请重新上市的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
(3)上市公司触发本规则规定的退市条款时,本所在其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发布后及时对其股票实行停牌,并在其后5个交易日公告核查情况,如确认触及退市条款,向市场予以公开披露。同时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股票终止上市,在本所网站公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所在对触及退市条款的情况进行核实期间,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面值,本所在核实过程中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该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