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多进费用吗?
这个问题,我分两点来回答。
第一点,从会计的角度讲,费用的本质是什么? 所有的费用必须是真实的、已经发生的、可验证的、与收益匹配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支出。否则,该笔费用就不能计入成本。那么,从这点上说,要想多进费用,要么就是想办法把没有真实发生但符合上述条件(除了真实性外)的费用列支出来;要么就是把本来应该属于A项目但却被错误计入B项目的费用调出来。显然,前者是合理的,后者是不合理的。
第二点,从税收的角度说,为什么要多进费用? 企业纳税是根据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的。少收费用就意味着要多交税款。那既然如此,为啥还要多进费用呢?多进费用不是要多交税款吗?其实,这里需要注意一点:税收上的“费用”和会计上的“费用”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
比如说,企业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款所付出的利息,在会计处理的时候记作“财务费用”——这是费用;但在税法上,这项费用却不得税前扣除——因为税收上的费用限于合法而且确实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如果企业经营确实需要,且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如合同、票据等)证明该项支出客观存在并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那么在汇算清缴时就可以进行所得税弥补(调整)。
由此看来,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尽量多计提(少核销)费用,确保年度汇算清缴时能顺利“转回”,这样就能达到多“进”费用的目的了。 当然,这么做是有前提的: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符合税法的规定。不然,你即使多提了费用,但是税法规定这些支出是不能扣除的,那么你多提的费用就毫无意义甚至可能还违反了相关规定要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