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质押如何解除?
一、股东内部协商解除 1.先找其他股东商量,取得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 2.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但需要其他股东支付相应的价款;
二、股东向外部其他人(不特定对象)转让 1.对外发布转让公告;
2.收到意向书/协议以后,对转让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转让价格;
3.签订正式转让合同;
4.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公司)的财产以清偿自己的债务。
四、企业破产还债程序中,债权人享有企业法人财产优先受偿权。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产生的滞纳金;
(三)破产人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
(四)普通破产债权。
五、公司注销时股权如何处置呢? 如果公司解散时,股权还没有转让出去,则属于公司的财产,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算处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清偿了公司所欠税款和利息以及公司所欠员工工资和医疗费、社会保险之后,如果还有剩余的,则用于清偿公司债务。也就是说,最后能够分到的财产是极其有限的。 但是,如果该股权已经转让,而且已经收取了相应的款项,则应当属于你个人所有,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你就可以自由处置你的股权。
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实缴不影响股权的处置。 《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