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企业交什么税?
一、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三、地方教育费附加 四、水利基金 五、印花税 六、企业所得税 七、职工薪酬
1.生产性补贴。(生产环节的补贴)
2.非生产性补贴。(流通环节的补贴)
3.其他补贴。包括养殖环节(种畜禽繁育、培育和养殖环节)的补贴。 4.免税项目包括:自产自用农产品(烟叶除外),以自己名义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对外销售,以及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个人和企业。
5、纳税项目包括:纳税人从事种植业的生产、收购,从事养殖业、渔业生产的捕捞、养殖,以及销售的鲜牛奶、鲜猪肉、鲜蛋等。
生猪屠宰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都是居民企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除企业所得税外,生猪屠宰企业如销售货物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等应缴纳增值税,提供装卸搬运等劳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因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所以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进入企业营业额。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纳税人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