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有股份重组对象是谁?
根据 12 月 29 日公告,标的公司为北京龙星制药有限公司(简称“龙星制药”)100%股权,交易对方为张海涛、黄美娟夫妇,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张海涛、黄美娟分别持有公司 4.85%和 3.65%的股份,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人员;龙星制药主要从事维生素 B 族、维生素 C 及其衍生物等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与上市公司目前从事的业务存在一定重叠,且龙星制药主要产品维生素 B 族系列制剂、维生素 C 及其衍生物中间体均为医药化工行业常见基础原料,市场容量有限。
鉴于龙星制药业务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佳,且财务状况较薄弱,截至2020年9月30日,龙星制药资产总额2.78亿元,资产负债率49.32%,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37亿元,净利润-0.4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对龙星制药进行增资外,此次交易中还设置了两项重大履约条款及两项退出安排,以推进标的资产的整合和落地:一是交易双方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整合并开展运营,上市公司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3250万元的10%向合资公司派驻董事;二是若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完成标的资产整合,相关方应共同成立清算组对联合营公司进行清算。
这两大条款的设定体现出各方对标的资产整合的有效预期不足以及面临较大不确定性,而提前设定清算安排也显示了各方的谨慎态度。如果未来重组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出现其他不可预计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投入资金及资源存在不能有效实现目标的风险。 除了可能面临的重组失败风险之外,本次交易还存在一定的合规性风险。由于龙星制药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范围,但主营业务中涉及的生产设施或装置却存在被认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项目或淘汰类项目的情形,若后续相关政策要求或实际执行情况出现变化,则可能导致龙星制药无法取得相应的资质或开展相关业务,对公司整体业务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