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什么时候开盘?
根据监管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时应当将有关事项明确列入临时公告,充分、完整地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并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说明理由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在6月1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后,*ST 沪宁在6月14日再度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称,经公司初步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辞职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但鉴于相关事项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为公平对待广大投资者,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在两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后,6月15日*ST 沪宁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万股新股。同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