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日元贷款造林?
这个事说来话长,我父亲参加了这次造林运动。 那时候日本已经战败,但是国力并没有衰弱,在二战期间日本的森林资源遭到极大破坏,国内迫切需要开辟新的林场来生产木材。而当时中国的林业资源也被严重破坏,所以两国合作开发中国林矿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一开始合作得不错,中日双方各派科研人员调查林区,规划采伐区和造林区域,准备大量砍伐原木和种植用树苗。后来事情就往奇怪的地方发展了……
在内蒙古东部与东北地区接壤的地方有个叫“诺敏”的河,上游是著名的额尔古纳湿地,这里树木茂盛,属于天然林保护区域。由于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掠夺了东南亚的大量木材,作为补偿,他们在诺敏河边上修建了一个大型木材加工厂。本来这是很好的项目,日本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希望从中国东北伐木,用船只沿着黑龙江水运到诺敏加工厂,再从陆路上输送原料至炼油厂加工成木板。
可惜天不作美,刚刚竣工的工厂遇到了严重的原材料短缺——1956年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洪水,冲走了大量的伐木设备,导致工厂无法正常运作。于是日本政府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来解决困境:向中国贷款,以工代赈! 用工程来置换原材料,政府出面承担部分基建费用,企业边施工边等待原材料到位,这不就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吗?
于是从1957年到1062年间,中国人民银行分3次发放给日本银行人民币4.2亿元(当时一个工人日工资大概1元,这笔巨款可以养活几百万的劳动人民),用于支持日本在中国东北地区的采矿、发电、公路和铁路等建设。 而这4.2亿元当中,有8千万元被用来实施这个造林计划。
按照合同规定,这些贷款必须使用于矿产开发以及与之有关的建筑、交通等项目建设上,不得挪作他用;另外,因为是用贷币支付,所以除了贷款本身扣除一定的利息之外,还需要额外支付给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费用。也就是说,虽然日本从中国获得了价值4.2亿元的商品或服务,但是他们最终支出了不少于5.2亿元人民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