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装修是无息的么?

路长浩路长浩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现在很多公司推出“贷款装修”,就是由贷款方向装修方付款,最终由客户来偿还贷款。看上去很划算,装修还能贷款,其实存在很多陷阱。

家住北京的孙先生,去年买了一套两居室,总价为38万元,首付20万,剩余18万元贷款。眼看着即将搬新家了,可购房合同却在手里攥了一个多月了,房子还没见到影子。经询问,孙先生才知道,由于房屋总价低,而近期住房消费贷款额度紧张,所以他家的18万元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没办法,孙先生只能求助身边朋友们,东拼西凑地还上了贷款。

可还没等孙先生松口气,又一个难题出现了。他的房子想卖,但因为没有下房本,所以不好上市交易。经咨询,按照北京市目前的政策,由于该房屋不具备交易条件,所以无法办理过户。眼看房价节节攀升,孙先生手里又有事儿忙,也就把这件事儿忘了。

前不久,孙先生突然得到消息,说自己的房子下本了。他匆匆赶到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房管所一查,果然,自己的房子已经办理了房产证,而且也已经设立了抵押登记。可孙先生着急卖房,又找不到贷款银行,这可怎么办才好呢?几经打听,孙先生才知道,自己办理的是一套“组合贷款”,房屋总价低,所以建设银行没有设立办事处,贷款事务由建设银行委托给一家金融公司办理。

更令孙先生头疼的是,按照买房时与金融公司签订的合约,贷款要等房本办下来才能发放。现在房本已经办了,但贷款却没有着落,而那份购房合同到现在都还压在那个金融公司的手里。经过多次催要,孙先生收到通知,称他的贷款已经审批通过,很快就可以放款,但需要交纳1%的担保费。可当孙先生交纳了担保费后,贷款却又出问题了,仍没有下文。

记者最后咨询了法律人士,杨律师指出,孙先生与金融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其实是一种担保合同,这种购房合同中包含了多种法律关系,既涉及到委托保证担保合同关系,又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因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签订的主体是银行,而委托保证担保合同关系签订的主体则是孙先生与金融公司,且该担保合同必须要以房屋买卖合同的存在为成立前提。

由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购房款项,而在委托保证担保合同中,保证人的主要义务则是偿还房屋贷款,两合同内容既有相互对应的要求,又有相互制约、相互衔接的关系,缺一不可,否则将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担保关系。

杨律师还指出,尽管孙先生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担保费,但由于贷款人即银行没有将贷款发放给孙先生,则委托保证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尚未开始,孙先生可以要求金融公司全额退还担保费并双倍返还定金。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