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是什么贷款?
吉林银行房贷是指以住房或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等为抵押物向吉林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和用途:凡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有合法经营收入的自然人,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用于购买各种类型住房、商用房,包括各类型的住宅、商用房、商住两用房等。
贷款期限和利率: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同时不得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个人住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居民住房贷款利率,商用房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为1年的,采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利随本清)还款法。
贷款金额: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商用房全部价款的70%/50%,个人商住两用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为商住两用房全部价款的55%。
贷款担保:吉林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的担保方式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和履约保证保险担保等,担保方式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原则上不建议采用保证担保。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必须追加借款所购住房/商用房作抵押,对于单笔贷款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必须追加借款人和保证人家庭拥有权属且未设定他项权利(含预告登记)的住房/商用房抵押。采取履约保证保险担保方式的,仅限于与吉林银行签订协议的专业保险公司,且吉林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未发生代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