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本质是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是个哲学题,或者说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人们是怎么发现、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 1.先秦时期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和道家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对后来我们认识世界的意义非常重大。
2.在现代西方的体系中,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和牛顿的经典力学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把人类的认识分为感性认知(感觉和经验)、知性能力和理性能力,为后人的研究建立了框架和方法论的基础。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使人类的思想第一次站在了科学的高度来探讨世界和人本身的规律;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进一步阐述了自然界本身的运动和发展规律与人类实践活动的辩证关系……这些学说对人类和世界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
3.回到题主的问题,从历史发展来看,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西方国家,人们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都在不断的探索并形成了一种共识——“事物的发展都是在一个基本框架内进行的”——这个基本框架就是:量变产生质变,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具体到股票来说也就是:交易者对上市公司的投资是有风险的,但这种风险是可以控制和分散的,而收益也是相对确定的(当然,对于不同的交易者和不同的操作模式而言有差别),并且这种风险和收益的变化也是有其内在规律的——因此才有了“技术分析”、“价值投资”这样的理论体系和各种操作手法;也才有了华尔街那些如索罗斯、巴菲特这样影响世界的金融大鳄的出现。所以我觉得,如果仅仅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股票,那它的内涵就太狭隘了;但如果把它放到社会科学范畴里进行考量的话,它又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
4.我个人觉得吧!既然股票是一种金融产品,那么它在本质上就应该与其他的金融产品一样,都是一种契约工具或金融商品而已,只是这种契约工具或者商品的表现形式更符合中国的文化特点和社会习惯罢了。比如说信托计划、集合理财计划等通过发行份额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用于投资,到期还本付息,这何尝不是一种类似于炒股的行为呢?再比如说民间借贷借出资金获取利息,这不也是一种类似于炒股的行为么?只不过前者需要由专门的金融机构来进行运作,而后者则一般是由个人或企业自行操作的罢了。所以,我认为只要不违法,不管是炒股还是炒其他东西都应该是被允许的,而且也应该鼓励大家去炒股或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行为;同时作为监管部门也要不断的学习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不是只盯着股市不放甚至乱作为。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