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做质押吗?
1.企业持有的股票可以做质押,比如大股东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要贷款,就可以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给银行,以获取短期借款 2.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持股票时会有一定比例的限售期,这个限售期的长短由当时的减持方式和交易所规定决定。如果大股东急需现金或急于套现可以将其持有的股票进行质押融资,比如可以把50%的限售股以8折的价格进行质押获得60%的资金比例,年化利率是8-10%左右,期限通常是半年至一年不等(看银行)。到期后如果大股东没钱偿还或者不愿意还款就会有人接手这些已经质押出去的股票并将该部分股票抛售,这样大股东不仅可以拿到钱,还避免了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接盘方通常都是一些投资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他们接到股票后再以7-7.5折的价格再转让给二级市场的散户,以此获利 3.上市公司高管因个人原因需要贷款就可以将自己手中的股票进行质押,然后去银行抵押贷款。
4.有些公司的股票不能质押,这类股票通常是大盘蓝筹绩优股,比如“四大行”、“两桶油”等等,因为这些个股流动性好,具有高市值和高杠杆的特点,所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不接收这类股票作为质押物 大宗交易的流程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程序和操作规范 (一)证券交易的基本程序与交易方式 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目前,我国只有上海、深圳两家;同时,按照证券交易的组织原则和运作方式的不同,证券交易所可以分为集中交易和分散交易两种模式。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为集中交易的模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法》颁布前的有关规定,我国的证券交易采用协商定价、竞价定价和指令驱动三种交易方式。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的《证券法》中规定的交易方式为竞价委托的方式(即竞价交易)。 竞价方式分为集合竞价方式和连续竞价方式。其中,集合竞价是指对申报在不考虑交易时间的前提下,按报价的唯一性和先后顺序自动撮合,以成交价格确定全部成交的方法。而连续竞价则是对于买卖申报按价格优先、时间和成交量优先的原则逐一处理的成交方法。
(二)大宗交易的主体、条件和大宗交易的具体实施步骤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1月发布的《证券公司参与债券回购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在以下情形下,券商必须执行大额持股报告制度: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份总市值达到该上市公司流通市值的5%;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10%(含)以上但低于25%(不含);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份总数超过100万股或者市值超过100万元(以最近一个公开转让日的均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