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修基金交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没有全国性的规定,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法规和管理办法。以北京为例,2014年8月份开始执行的新版《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房)的维修资金的交款比例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5元;公有住房的维修资金的交款比例不得低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 这里所说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交易完成后,房屋建筑的实际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交款比例是最低标准,实际上大多数地区的住宅项目都是按照高于此标准的额度来收取维修资金的——因为考虑到今后楼房的使用寿命,许多地区都制定了高于这一标准(即每平米60~120元左右)的交纳费用。比如广州,在2014年就发布了《广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其中对不同区域、不同户型的房屋,缴纳维修资金的标准各不相同,最大相差近3倍! 以高层住宅为例,《上海市住宅修建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对维修资金的收取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这项规定,如果按3%的基准利率来计算的话,100平方米的房子,首付就是3万元,剩余的贷款利息总额大约为9.4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