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基金是什么?
1、公司发展基金(Corporate Development Fund), 是指企业为了实现企业长期发展目标而专门筹集的资金。
2、其用途主要是对未来资本性的支出进行规划与准备;包括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对新技术装备的引进和新厂建设的资金需要等。 这些支出往往具有长远性和高收益的特点,但是不能在短期内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入量。
3、建立和发展基金的目的在于保证企业在短期内能够调动和灵活使用各种资源,以满足长远发展的需要。 发展基金会成为企业内部调剂余缺、解决结构性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 通过基金的使用,使那些急需发展的业务得到支持,从而提高竞争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并获取预期的经济效益 。
4、发展基金的来源可以从企业留用利润中列支,也可以从外部筹措。
5、如果企业留用利润较多,可以一次性地提取和使用;如果留用利润不足,可以逐年滚动提取和使用。
6、对于需要大量资金的研制项目,可以先由企业自筹资金的渠道解决,国家利用税收政策给予适当鼓励。
发展基金是本企业依法或者按照企业投资者决议提取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的基金。企业在分配中提取的发展基金,属于企业所有的积累资金,可以用于本企业的技术更新,增添新设备,扩大生产经营场地,兴办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企业的发展基金,是在税后利润和留用利润中进行分配时所提的,其提取的数额和比例,主要取决于本企业的积累和分配政策。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借款,也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债券,或者依法向投资者配股、增发新股,筹集资金。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未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或配股,或者企业虽经批准向社会发行新股或配股,但原社会公众股东未全部认购,对所剩余的股份,公司法规定,由国家持股的,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按规定确定新的持股者,也可以由公司依法自行处理。为使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对处理难以分配的股份,以及用公司资金购买本公司股份筹集到的资金妥善加以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规定公司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积累资金,本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公司的一部分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本企业的积累资金,转为公司的资本,为扩大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积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