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几月调整?
2016年7月31日,上海市人社局和上海市住建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政策自9月1日起开始实行。此次政策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是,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限额。
另一方面是,放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将原来外地户籍职工连续缴存5年以上才会享有本地户籍职工同等待遇的问题进行了调整,现在外地职工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就能享受与本地职工相同的待遇。
那么,这次政策调整会对买房者产生哪些影响呢? 我们以一套总价40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计算一下。 如果夫妻双方都缴纳了公积金,且符合新政策提出的贷款条件,那么他们至少可贷金额达到了58万元,加上夫妻双方的账户余额,总共可以提取出来60多万元用于支付首付款。如果首付比例按照常规的30%计算,那么相当于节省了近20万元的首付资金。 如果双方父母有缴纳公积金的,同样也可以借助父母的公积金来支持购房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