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还能申请基金吗?
上海新证监会对非银机构的监管规定发布,其中对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规范条款引起广泛热议,我们一一进行解读。 首先看关键条款: 对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要求,与此前几乎一致。主要变化是增加了一个信息报告的要求——除了每月定期报告外,每半年还需要向证监会报告风险控制情况。 我们认为,这一报告主要目的是反映机构是否有足够的风控措施以及是否真正落实执行,而非核查投资建议的准确性。在目前的注册制度下,对于已经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来说,合规经营和做好风控是基础性的工作,也是确保基金安全的重要保障。
关于业务规则,相比此前以自律模式为主,未来可能更多地引入强制性约束。比如对于募集结束后的报告义务、信息披露的频率和准确度要求更高了;禁止变相募集资金;要求建立投资者投诉处置机制等等。 新规还明确了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非银金融机构,将参照《证券法》等处罚原则进行处罚。 对于市场乱象较多的行业,比如私募领域的刚性赎回和份额回购,新规也明确了“可以采取行政约谈、出具整改劝告书、责令调整有关交易方式等内容”的监管措施。
在新规出台前开展业务的机构需要重新审视相关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此次文件并未涉及信托公司以及券商、保险等持牌金融机构,可能意味着以后会将此类机构纳入严格监管范围。 而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大量不具备基金销售资质的渠道,包括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可能在未来的监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