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算国资吗?
曹俊最佳答案 首先,明确回答:不算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定义中均没有包括“合(伙)企(业)”这一类型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典型的民事主体,是股东之间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组织形式。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当然,设立合资企业还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1.投资方式是否灵活;
2.是否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是否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
4.是否存在不良的资产负债情况或其他法律瑕疵;
5.是否已经建立了有效的治理结构;
6.是否有足够的经营管理人才;
7.是否满足其他特殊要求等。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用货币出资、实物或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以实物或者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保证其权属清晰无争议且价值合理。而合伙人以劳务出资,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00〕165号)第一条的规定,应视为其他经营方式,即属于“非货币形式投资”范畴,不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但是,需要明确一点是,作为非货币形式的出资财产是有相应价值的,这个价值就是合伙人的劳务的价值。
从这一角度看,合伙企业的出资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不存在是否国有的问题了;另外,如果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呢! 当然,如果是国有法人股,则另当别论了(因为不是直接投资)…… 以上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