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清僵尸企业什么意思?
首先明确一点,所谓的僵尸企业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的范畴;我们学习经济尤其是微观经济学的时候,所学的市场机制、供给需求、完全竞争等等的理论大都是在假定市场完美运作的前提下得出的。也就是说,这些经济学原理是大前提,是我们在分析经济运行时必须遵守的公理,但这些公理只在极少数情况下才是正确的。用经济学的原理来指导具体的市场运行往往是徒劳的。
那么回到这个问题上来说,所谓“出清僵尸企业”是否真的符合市场化原则呢?我认为是不可能的。 首先,市场本身并不是完美的。市场参与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信息不对称在微观经济学里也是作为假设而存在),交易双方并不能准确知道交易物品的真实边际价值,交易过程中会存在误差;其次,市场经济并不等同于资本主义(虽然资本主义被定义为市场经济),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并不能完全的发挥。
从另一个方面说,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计划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在努力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的高速发展证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但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是在政府调控下进行的市场化进程;也就是说,我们一直在努力的构建“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所谓的僵尸企业理论,在我看来,恰恰与这个方向背道而驰。 我认为,企业作为一个组织,其存在一定有它的合理性。如果说某些企业属于无效率的,那么一定是有更高效率的企业取代了它。
至于那些处于低谷行业的企业,不能说它们是僵尸企业。如果它们是僵尸企业的话,那么整个经济都是僵尸系统了。这些行业的亏损并非因为市场竞争导致,而是因为政策原因致使这些企业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对这些行业来说,政府的干预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使情况更加恶化。比如说,现在钢铁行业的亏损是因为国际市场的冲击加上国内政策的限制(产能过剩)导致的,如果放任不管,说不定还能起死回生。但现在国家财政却不得不支出巨额补贴来维持这些企业的低端运转。如此,我们何必要搞市场经济呢?! 所以啊,那些叫嚷着要清除僵尸企业的专家们,请你们的眼睛擦亮一点好吗?你们的理论用在正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