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利润可以分红吗?
一、公司是否有利润需要区分是否满足分红的条件,并不是有利润就一定能够分红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分配红利的前提是 “ 盈利 ”; 也就是说只有当 公司经营盈利且完满履行纳税义务后的净利润才能进行分配 ——当然这里的盈利并非仅仅指会计上的“利润”,否则只要发生了亏损就不具备分红条件了,这也与会计上的“利得”和“损失”界定原理相一致。
二、利润分配的流程如何?有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般来讲,利润分配的程序如下(以年度利润分配为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应当通知全体股东,即完成公告通知的义务。但关于具体的通知时间规定并不明确,各地执行情况也存在差异。为了减少麻烦和争议,建议公司在章程中对此予以明确。
三、分红时,股东会不会因身份不同而存在有无分配权的大小之嫌呢? 不会! 《公司法》第三条赋予了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股东资格是享有股权的直接依据,也是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无论是通过出资方式还是受让方式取得的股权,只要是经过工商变更登记的股东,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同时,《公司法》第四条还规定了股东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包括资产收益权(分红权)。只要不存在法定或约定不得分红的情况,股东就应享有分红权——不能因为某些股东先期投入较多从而取得分红权就存在大小之分。如果股东会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的方式对分红作出特别约定的,则按其约定办理。
四、我投资的公司一直未盈利甚至亏损,我可以要求撤资退出吗? 如果公司长期不盈利甚至亏损,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 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增加对公司盈利要求的条款。比如可以将盈利率的底线值设定为8%,超过8%部分方可进行分红;也可以设定一个盈利周期,期间若达不到盈利目标则停止分红。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方案需要其它股东同意才能生效,否则将难以实现。
2. 当公司亏损达到法定条件时,可主张公司破产清算,获取补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债务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①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②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