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能申请商标吗?
个人觉得是可以的,但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1、《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所以即使不转让给新股东,原股东使用该商标也要承担撤销的风险; 2、虽然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可以持有商标,但公司的投资人是两个人,两个自然人分别对商标的持有是否会产生问题呢?比如其中一人想放弃对该商标的使用该怎么办呢?如果是一人不想用而另一个人还想继续使用怎么办?如果以后不想合作的两个人对该商标都有使用权又如何处分该商标呢?
3、公司作为商标权人是否存在侵害其他企业名称权的可能性?因为商标是区分不同经营者所提供的相同服务的标志,由《商标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可知,注册使用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能够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否则就会侵犯他人的名称权;另外,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更换其注册登记的商标标识,改变其注册登记的商标字体,变更注册商标的,都属于违法侵权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个人认为最好还是将商标进行转让,以免后患